问题 | 婚前父母借钱给子女买房离婚时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父母于婚前给予子女购置房屋出资者,理当将此行为视为父母对子女的一项赠与举措。当子女缔结婚姻之后,该房产应归属于子女本人所有,而非夫妻共同拥有之财产,因此在涉及离婚事宜时,这部分资产将无法被纳入到财产分割范围之内。
然而,倘若婚后父母仍以赠与方式为其子女购买不动产,则须事先对此作出明确的约定。若做出了明示授予子女个人财产权益的约定,那么在离婚情形下,该房产将不会被列入财产分割范畴;相反,若事先约定遗产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在夫妻离婚之时,该财产便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理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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