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双方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新娘与新郎正式结为伴侣并缔结婚姻关系之前,无论何种特定资产或收益,如果双方之间没有其他明确的协议或约定,都将被视为一方的个人私产,而非作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因此另一方没有权利对其进行分割利用。
然而,在婚姻持续期内,无论是由夫妻间谁任意一方所获取的任何形式的财富、财产、收入以及其他权益,皆应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并控制的共有财产,均可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一致后进行相应的分割处置。若在双方未能协商达成统一意见的情况下,依照传统法律原则,通常法院会采取均等分割策略来处理这些财产,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一方在婚后生活中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困境,或面临其他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法院有权给予这一方特别考虑和照顾,在适当情况下允许他们从夫妻共有的财物中占取更多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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