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此问题的解答需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形来确定。
在婚前,若某夫妻中的单一当事人依赖其父母的部分或者全部资金购买房产时,那么相应的房产将被视为该当事者的个人财产;换句话说,在上述的前提下,这位当事者的另一半不拥有任何该房产的权益。 同样地,如果该夫妻的单亲父母是以馈赠的方式为他们购买了房屋,并且在赠予时没有表明是给自己子女单独的礼物的话,那么这笔支出也应该被视为对他们各自孩子个人的馈赠,除非这些父母有明确的表述,授予了这笔资助是针对两个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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