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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贷款买房婚前加女方名字有效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建立前购置的房产添加女方之名具有显著的意义与价值。
对于房产权利的确定生效,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确认。
举例而言,指一方在婚前完成房屋购买并自愿将另一方的姓名添加至房产证书上的行为,可被理解为赠予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按照标准的房地产交易流程,只要依法完成房产证上的姓名变更手续即可。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下述情况的实际处理方式如下:
1.全额付款购房:
假如男方在婚前通过全额付款的方式实现了房屋购入,同时出于自身的自由意志希望能够在房产证书上添加女方之名,此种情形无疑视作赠予行为。
因此,房产证上当然有充分的空间可以恭请女方的名字加入其中。
考虑到既然男方已经全款买下房产,自然有权独立行使对房产的实质控制权和使用权,而是否要将女方之名列入房产证书中完全取决于其个人意思表示。
2.欠债购房:
倘若男方在婚前负担不起全部房款,需要借助抵押贷款才能完成购房,那么无论男方个人意愿是否强烈,基于法律规定房产证上均不可出现女方的名字。
然而,男方如坚持将女方之名添加至房产证书内,唯一可行的途径便是提前偿还所有贷款,继而遵循正确的流程办理房产证姓名变更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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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3: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