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产还能共同所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然可以。
即使您们之间的纷争严重到了可能导致离婚的境地,但在处理相关问题上,对于所拥有的房产,仍留有余地进行协商。 只要您们能够达成共识,那么该房地产依然可以维持现状,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持有。 然而,我们必须注意的是,即便房产确实属于所有人共享持有的状态,您们仍然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情况协商决定如何合理使用或分割该房产资源。 此外,如果那所房子是在您们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的,那么在离婚之际,通常倾向于将此房产平均划分。 然而,若在此过程中出现了特殊情况,例如某位家庭成员为抚养子女、孝那么他们便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诉求,而作为回应,对方也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以示体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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