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转给女方的钱能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完全可以采取这种方式进行处理。
在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这些原本属于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积攒下来的财富便不再被划为拜尔共同财产。 此种情况下,您完全具备要求归还相关财物的资格和权利。 这里所指的共同财产,即是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夫妻在共处期间积累下来的各类财产所做的明确界定。 这其中包括但并不仅限于实物、资金以及无形资产等多种形式;在处置这些财产时,应当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定和统一的衡量尺度来加以评估和分配。 上述要点应涵盖在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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