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伍费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退伍军人所获得之退伍费用将按照其婚姻关系持续年限乘以年均值得出相应金额,该金额应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权益。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夫妻共有财产的概念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得的各类符合规定的财产,应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而夫妻双方也应对此同等享有处置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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