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清算财产该找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财产分割,又被称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当夫妻离婚时,依照法律规定将两人在婚姻期间所累积的财产进行划分,使其成为每个人独自享有所有权的资产。
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至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我们得知,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获取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其中包括了详细的列举和全面的概述形式来定义这些财产。 同样,这个法规还指出了在离婚时分财产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由法院裁决的方式进行两种选择。 在真正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曾经书面承诺过财产的分配,那就必须根据这一约定行事;另一方面,如果没有事先的协议,那么法律会要求夫妻双方平均分割共同财产,除非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一方拥有某种特定性质的专属财产,这部分财产将会归属其原来的主人所有。 总之,对于这方面的争议,我们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寻求帮助并获得准确的答案,这样能够保障你的权益不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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