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离婚了房产证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之房屋具体处理事宜,首当其冲的便是要明确该项房产是否应归为“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之内。
倘若在无特殊约定的前提条件下,鉴于此房产乃系由夫妻二者共同购买并承担贷款职责,因此可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接着是协商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 若夫妻双方能就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则法院有权排除法律规定的介入。 最后需提及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途径,因在尚无法完成剩余房款支付之前,夫妇双方均未实际掌控房屋所有权,故此项费用可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由于上述债务是基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协议或其中一方在事后认可所共同负担的,同时亦包括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其中一方以个人名义为日常家庭所需而负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搏亩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谈银肆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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