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工资不给妻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尽管在通常情况下,我们期望夫妇之间能互相扶持,给予生活上的帮助与照顾,然而在实际事务中,当已婚男女均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时,男方因经济原因未向女方赠送金钱并不涉及到任何违法行为。
更为详细地说,倘若婚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方式明确了婚后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例如约定各自拥有所占份额,或者统一归夫妻共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无需男方再向女方进行额外的资金支出。 当然,上述情况并不是绝对的,仍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引发法律上的关注和问题。 根据中国现行的司法规定,当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如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夫妻中的一方可向法院请求对共同财产作出分配: (1)当其中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滥用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共同财产价值的行为时; (2)或者是当另外一方在自己应当承担的抚养责任方面,如遇到亲人大病就医需要支付医疗费用但另一方却拒绝支付所需费用的情况。 因此,若您的太太出现了上述这些情况,而您未能及时支付她所需,那么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法院依法分配你们的共同财产以满足她的生活需求。 2、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女士缺乏必要的生活自理能力,例如残疾、疾病缠身或者生活贫困等无法独自生存的状况,而此时男方仍未向其提供经济援助,那么这无疑触犯了有关于提供扶助的义务,他们极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涉嫌遗弃罪行。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如果您作为丈夫,在婚姻存续期内,得知您的妻子存在身体残疾、健康恶化或者生活困顿等无助于维持独立生活能力的境况,而您又未及时向她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那么这种情况已经超出正常范畴,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她同样也可以向法院诉请,要求获得相应的扶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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