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婚内财产协议不公证有法律效应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在双方皆出于自愿并且平等对待的基础上,通过书面方式对彼此之间收入所得的财产和早先婚姻关系中的财产作出归属约定,无论是全部属于个人共享或共享财产的部分,都是受到法律保护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无需进行事先公证,这个约定同样能够对双方享有法律的约束力量,就算是否曾进行过公证也不会对协议的法律效益产生任何负面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双方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并非必须以经过公证为必要生效条款。一些人可能会持有这样的观念:婚内财产协议仅需经过公证才能确立或生效。然而,我们在此需要纠正您的认识,事实上,我国相关法条从未有过以"公证"作为婚内财产协议生效的必要性承诺,这也就说明,只需当事人意见达到统一,协议的内容并未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部分,无论这个书面协议书是否事先经过公证,它都依法具备法律效应。当然,如果没有做过公证,协议仅能维护双方间的利益,并不能对抗第三方。因此,婚内财产协议经过公证是否并不至关重要,关键在于协议内容务必清晰明了,以免歧义产生。同时,建议用书面形式来替代口头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7:0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