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买房只写一人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两人步入婚姻生活之后所购置的房屋,哪怕仅仅是以单方面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并不意味着它就一定属于共同财产。事实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只刻录了一方的姓名,从大多数的情况来看,其实仍可视为共有财产。然而,也存在着少许特殊的例外状况,即当在这段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购置的住宅,若夫妻二人对此并未做过明确的权属划分,那么即使房本上仅列明其中一方的姓名,也应被视为是夫妻双方共享的财产。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婚后如有一方的父母,以字符串自身的名义出资,用以为其子女筹备不动产,且最终将所有权记入到其子女的名下,这种做法应当被视为仅对其子女单方面的馈赠,这部分财产应被确认为夫妻中的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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