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转给子女的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父母转给子女的房产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说夫妻俩在婚内赚到的或者继承或者别人送的东西,除非特别约定,基本上都算是夫妻共有的哦。但是,第一千零六十三条,里面说到有些特别的财产,比如一方未结婚前自己就有的那些,那就是他们自己的私人产业啦。不会变成夫妻共有。
那么再说说父母把房子转给孩子这件事,假如房产证上是写着夫妻双方名字的话,那肯定就是送给你们俩的喽,所以就应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啦。不过要是房产证上只是写着孩子自己的名字,那就被认为主要是送给这个小孩的,也就不认可是夫妻共有财产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