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过户房贷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前过户房贷的问题涉及到房产权属和贷款责任的变更,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1.提前还贷:如果双方决定将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或者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首先需要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大量现金提前还贷,可以考虑通过贷款公司周转资金。解除抵押登记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过户后再以房屋抵押贷款补上之前周转的借款。 2.共同申请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离婚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3.贷款责任的确定:房贷通常由拿房子的一方负责归还。但如果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在有贷款的情况下,即使离婚也无法办理产证变更和贷款更名手续。必须要等到贷款还清以后才能办理。 4.注意法律限制:房屋必须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总体而言,离婚前过户房贷涉及多个方面的考虑,包括贷款清偿、房产权属变更等。建议在此过程中寻求法律专家的协助,确保所有操作符合法律规定,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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