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之后财产怎样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已达成调解,那么可以自行约定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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