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对方婚前承租公房可否暂居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对对方婚前承租公房可暂居。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后没有住房的,可以向有房屋的一方请求暂时居住在原房屋,不予搬离。法院经查实符合情况的,予以支持,但当事人暂住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的,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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