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33天了还能签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这30天过后的30日内,夫妻双方必须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已经过去了33天,一般情况下依然可以前往办理相关手续。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在冷静期内,只要有一方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那么离婚程序就会立刻终止。 而如果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并且在冷静期期满后的30日内一起申请,此时婚姻登记机关会依据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细致的审查。 倘若这些材料符合规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会予以登记,然后颁发离婚证。 另外,如果超过了30日却还没有申请,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总之,在离婚冷静期过后的30日内,只要双方都愿意签字办理离婚证,并且符合相关的规定,那么是可以顺利办理的。 这一规定旨在让夫妻双方在离婚决策上更加慎重,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不可挽回的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进入30天离婚冷静期。冷静期过后的第33天,他们才想起去办理离婚证。办理时工作人员称按规定一般仍可办理,但小胡认为这不符合30日内办理的规定。而小朱称他们双方未撤回申请,应可以办理,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冷静期后30日内未办理视为撤回申请,但一般情况下33天也可能办理,这存在解释空间。 2、只要双方未撤回申请且材料符合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应颁发离婚证,这里需看小朱和小李的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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