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不离原告还可以以别的理由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判决不离后,原告具备再次起诉的权利。
其一,若出现新的重大过错行为,像一方存在重婚行为,即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有虐待家庭成员的恶劣行径,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折磨;又或是遗弃家庭成员,对需要扶养的人,拒不履行扶养义务等情况,原告便可依据这些新情况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其二,夫妻关系在判决之后发生了新的重大变化,使得继续共同生活变得完全不可能,例如一方因犯罪被判处长期徒刑,这种情况下双方的生活状态已发生根本性改变,原告可据此再次起诉。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再次起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通常来讲,要在判决生效后的特定时间内提出新的起诉请求,并且新的理由一定要有充足的证据来支撑。 倘若起诉理由不充分,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法院很可能不会受理该起诉,或者直接驳回起诉。 所以,原告在决定再次起诉时,一定要谨慎选择起诉理由,务必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第一次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离。之后,小朱发现小李与他人登记结婚,存在重婚行为,小朱遂再次起诉要求离婚,但小李辩称自己是特殊情况并非真正重婚,双方就小李行为是否构成重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第一次离婚判决不离后,发现小李有重婚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小朱具备再次起诉离婚的权利,重婚属于新的重大过错行为。 2、小朱再次起诉需符合法律条件和程序,要在判决生效后的特定时间内起诉,且需有充足证据证明小李重婚,否则法院可能不受理或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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