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了30天后可以去外地领证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登记之后,有一个30天的离婚冷静期。
在这个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在这30天内没有去申请,那就意味着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当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前往外地,只要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并办理相关的手续,那么是可以进行相关的登记等事宜的。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同的地区对于这些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所以一定要严格遵循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所提出的要求和程序。 总而言之,在离婚登记满30天之后,只要是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并且符合当地的规定,夫妻是可以前往外地办理相关的领证等事宜的。 但无论如何,都必须要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办理程序,以确保整个离婚流程的合法合规性。 这样既能够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能够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申请离婚登记后进入30天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小李因工作需前往外地。小朱认为在30天内小李赶不回来就自动撤回申请,小李则认为只要按规定能回来办理就行,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夫妻双方需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证,若未申请则视为自动撤回。但如果一方或双方能在规定时间内赶回办理,是可以进行登记的。 2、不同地区规定可能有差异,小朱和小李应遵循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和程序。只要符合当地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赶回办理,离婚登记应是有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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