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不愿意与老公同房可以起诉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范畴内,倘若仅仅因为妻子不愿与老公进行同房行为便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来讲是难以获得法律支持的。
夫妻关系的维系应当以感情作为根基,偶尔出现的性方面的分歧,并不一定会构成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 这是因为夫妻之间难免会有一些小摩擦和差异,不能仅仅因为这一点就轻易判定感情出现了危机。 不过,如果妻子这种不愿意同房的状况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对夫妻感情产生了极为严重的影响,并且经过相关部门的调解依然无效,那么法院极有可能会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进而作出判决离婚的决定。 但需要明确的是,具体的情况还得结合夫妻双方的实际状况来综合考量,比如是否还存在其他会导致感情破裂的因素等。 所以,绝对不能单纯地凭借这一个原因就贸然起诉离婚,一定要谨慎对待,并且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为准确的法律建议,从而避免因冲动而做出错误的决策。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丽长期不愿与小朱同房,小朱为此提起离婚诉讼。争议点在于小丽不愿同房的情况是否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案情分析: 1、若小丽不愿同房是偶尔情况,属于夫妻间正常分歧,夫妻关系以感情为根基,这种小摩擦不构成感情破裂法定情形,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小朱离婚诉求。 2、若小丽长期不愿同房,严重影响夫妻感情,且经调解无效,法院可能认定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但还需结合双方实际状况,如有无其他导致感情破裂因素综合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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