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掉了怎么办能否补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证丢失后是可以进行补办的。
首先,当事人需要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这两种重要证件,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 接着,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仔细查证,只有当确认档案内容属实无误后,才会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需要强调的是,补办后的离婚证与原离婚证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法律层面上二者是完全一致的。 不过,补办离婚证时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里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费用标准在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当事人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规定来准备相应的费用。 并且,补办离婚证通常需要双方共同前往办理,如果其中一方无法到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必须提供委托书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 总之,当遇到离婚证丢失的情况时,大家不必过于惊慌和担忧,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去进行补办,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朱不慎丢失离婚证。小朱欲补办,小李却因事无法到场,小朱便委托小胡代办,但未提供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婚姻登记机关未予办理,双方就补办程序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应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这是补办离婚证的必要前置程序。 2、婚姻登记机关需查证档案内容属实后才补发离婚证,以确保补办行为合法合规。 3、若一方无法到场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小朱未按规定提供,所以机关不予办理是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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