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必须去结婚登记的地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并非一定要去当初结婚登记的那个地方哦。
通常来讲呀,要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那就得双方一块儿到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呢。 不过呢,如果有一方离开自己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并且连续在另外一个地方居住满一年以上啦,那在这个居住的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也是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的哦。 而诉讼离婚呢,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哒;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的话,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啦。 这里得特别注意一下哦,不同的地区,具体的办理离婚的地点和程序可能会有所差别呢。 所以呀,为了能让离婚手续顺利地办理下来,最好是去咨询一下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哦,这样就能清楚地知道该怎么做啦,避免因为不了解情况而耽误事儿呢。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小朱常住户口在A地,小李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B地,在C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小朱认为应去A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小李则认为可在C地办理,双方产生争议,若诉讼离婚,管辖法院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关于协议离婚,根据规定,一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且在另一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可在该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所以小李主张在C地办理有法律依据。 2、对于诉讼离婚,若小李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由其经常居住地C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应按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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