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起诉离婚需要去对方居住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异地起诉离婚这件事,关键在于要去对方的经常居住地进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啦。 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开始,一直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不过要注意哦,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是不算在经常居住地里面的。 举例来说,如果对方在异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了一年以上,那你就可以在这个异地的地方起诉离婚。 但要是没有满足连续居住满一年这个条件呢,通常就需要回到对方的住所地去起诉。 在这里呢,大家一定要注意,具体的诉讼流程和要求在不同的地区是会有差异的哦。 所以呀,为了能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帮助,建议大家最好去咨询当地专业的律师,让他们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给你提供合适的建议和指导,这样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系夫妻,小朱欲起诉离婚,小李在异地工作,小朱不确定能否在小李工作地起诉。争议点在于小李工作地是否算其经常居住地,若未连续居住满一年,能否在此地起诉。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小李在异地从离开住所地起至小朱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住院就医地除外),该地为经常居住地,小朱可在此地起诉离婚。 2、若小李在异地未连续居住满一年,该地不算经常居住地,小朱通常需回到小李住所地起诉。不同地区诉讼流程和要求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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