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从什么时候生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一天开始,往后计算三十天这段时间内是有效的。
在这三十天当中呢,要是其中任何一方内心不想离婚了,那么他就有权利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当这三十天的期限圆满结束之后,如果双方都没有撤回之前提交的申请,并且还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这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就会按照规定给予登记,然后颁发离婚证。 然而,如果有一方在这三十天之内撤回了申请,那么整个离婚登记的程序就会宣告终止。 总的来说呀,离婚冷静期的设立主要是希望双方在决定离婚这件大事的时候,能够更加谨慎地思考,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这样就能更好地保障婚姻的稳定性,同时也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离婚这件事不再是那么轻易就能做出的决定,而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的选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进入离婚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小朱不想离婚了,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申请,小李则认为应按原计划离婚,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有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小朱行使该权利符合法律规定。 2、小李虽希望按原计划离婚,但法律赋予了小朱撤回申请的权利,一旦小朱撤回,离婚登记程序即终止,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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