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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必须在被告人所在地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诉讼一般是在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进行管辖。
倘若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管辖。
不过,这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说,被告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一年了,当原告起诉离婚的时候,这种案件就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法院来管辖。
要是双方都是军人的话,那就由被告的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的驻地的法院来管辖。
另外,要是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而另一方起诉离婚,这样的案件也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法院来管辖。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离婚诉讼就必须在被告人所在的地方,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去确定到底由哪个管辖法院来受理案件。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关系。小朱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李向法院起诉离婚。小胡是小李住所地法院的法官,他接到这个案件。小朱认为应到自己的住所地法院审理,小李则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可由自己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在此案件中,小李作为原告,小朱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李住所地法院是有管辖权的,小朱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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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9:4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