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可以当天就开始打官司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简单来说就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一天开始,往后的三十天时间内。
如果这期间任何一方改变了主意,不想离婚了,就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这三十天里,夫妻双方得冷静下来,好好思考一下,到底要不要真的离婚,要慎重地做这个决定。 在离婚冷静期内,通常是不能直接就去打官司的。 不过,要是等到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却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那就相当于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被撤回。 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这里要特别提醒一下,不同的地区在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要求上可能会有所差别。 所以,为了能得到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最好还是去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他们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给你提供最靠谱的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进入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小朱突然改变主意不想离了,但小李仍想离婚。小朱便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小李不满,认为小朱不能单方面撤回,这是争议点。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改变主意都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小朱的做法是符合规定的。 2、小李的不满没有法律依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就是让夫妻慎重考虑,一方不想离是可以撤回申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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