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争议离婚需要啥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争议离婚的手续通常如下:当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时,首先要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
这份协议里必须明确表达出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配以及债务的处理等各项事宜,都达成一致的意见。 接着,把离婚登记申请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的那一天起,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如果有任何一方改变了主意,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当这三十天的期限届满后,在之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去申请,就会被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只有当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确认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都协商妥当后,才会予以登记,并颁发离婚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决定无争议离婚。他们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提交离婚登记申请30天内,小朱反悔想撤回申请。但30天届满后的30天内,他们又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并成功。争议点在于小朱曾反悔又再次同意离婚。 案情分析: 1、小朱在30天内有撤回申请的权利,这符合法律规定。 2、最终他们能成功领取离婚证,是因为在规定的后续30天内双方亲自到场,且满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等相关事项已协商妥当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颁发离婚证也合法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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