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异地办理的情况较为复杂,需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通常来讲,如果双方都是在异地有常住户口,并且已经居住满一年时间,即便经过调解也无法和那就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而要是一方的户口在异地,另一方是当地的常住户口居民,并且居住也满了一年,那么就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不过这需要提供一些相关的证明材料,像在异地居住满一年的证明之类的。 但如果双方都不是当地的常住户口居民,一般是不能在该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 总之,异地办理离婚必须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具体的事宜可以去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法院,他们会给出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以确保离婚手续的合法合规办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小朱户口在A地,小李户口在B地。二人在C地居住满一年。现二人欲离婚,小朱想在C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但工作人员告知其不符合条件,小朱认为自己在C地居住满一年应可办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一方户口在异地,另一方为当地常住户口居民且居住满一年才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小朱与小李情况不符。 2、C地不是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因此不能在C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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