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一方在外地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其中一方身处外地,那么他可以向自己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倘若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并不相同,那就应当向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比如,某人的住所地在A地,但他长期在B地工作居住,且连续居住已满一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若他要起诉离婚,就应该向B地(即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2.要是对方离开住所地的时间超过了一年,此时则可以向原告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例如,原告住所地在C地,而被告离开C地已经一年多了,那么原告就可以向C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倘若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当一方起诉离婚时,这个案件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管辖。 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的法院来管辖。 假设双方原本住所地都在D地,后来都离开D地超过一年,一方在E地有经常居住地,那么该方起诉离婚就由E地的法院管辖;若双方都没有经常居住地,而原告起诉时被告在F地,那就由F地的法院管辖。 4.在起诉的时候,必须要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的证据材料,同时还需要留意诉讼时效等一系列的问题。 像起诉状要详细地陈述离婚的原因、请求等内容;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必须要携带;身份证则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而诉讼时效也很关键,不同情况的诉讼时效可能不同,当事人需要准确把握,以免因超过时效而导致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 总之,当起诉离婚的一方处于外地时,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谨慎地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进行起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长期在外地工作居住满一年,小李在本地。小朱要起诉离婚,他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但小李认为应向小朱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双方就管辖法院产生争议,小朱还未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等材料。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小朱长期在外地工作居住满一年,他起诉离婚应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而非住所地法院。 2、起诉时,小朱必须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否则可能影响诉讼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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