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了第二次去还要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有着其特定的作用和流程。
当离婚冷静期过去,第二次前往办理离婚手续时,确实就不再有冷静期的限制。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核心思想,就是为了避免夫妻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草率地决定离婚,给双方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 第一次申请离婚后,会有30天的冷静期。 在这30天里,如果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并且在接下来的30天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离婚手续就可以顺利完成。 而第二次去办理离婚手续时,只要满足法定条件,比如双方都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重要事项都协商达成了一致,就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无需再次经历那30天的冷静期。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同的地区在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方面可能会有所差异。 有些地区可能在细节上会有不同的规定,这就需要离婚的夫妻们在办理手续之前,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流程,以确保办理过程的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第一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进入30天冷静期。在这期间双方未撤回申请,且在接下来30天内也亲自前往机关申请发离婚证,但被告知因当地特殊规定需补充一些材料。第二次前往时,小胡工作人员却称还需再等30天冷静期,小朱和小李认为按规定不应再有冷静期而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第一次申请离婚经过冷静期且双方无撤回等情况,第二次满足法定条件可直接办理,小胡要求再等冷静期可能不符合规定。 2、不同地区虽有细节差异,但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小胡未准确说明当地规定导致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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