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必需要两个人同意才能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并非以双方都同意为离婚的必要条件。
它是《民法典》所规定的离婚程序里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离婚冷静期内,这是一个让双方能够冷静思考婚姻关系的特定时期。 当双方都明确表示同意离婚时,经过这30天的冷静期后,还需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如此双方达成一致便可以顺利离婚。 然而,倘若在冷静期内,其中一方改变了心意,不愿意再离婚,那么他/她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样在本次申请中就无法实现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选择起诉离婚,那么就不会受到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此时,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仔细的审理和公正的判决,以确定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否应当解除。 总之,离婚冷静期为离婚提供了一个缓冲期,让双方有机会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 同时,也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公正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协议离婚,进入30天离婚冷静期。期间小朱改变心意不想离了,而小李仍想离婚。小朱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小李认为小朱不能单方面撤回,双方产生争议,因为小李觉得双方之前都同意离婚。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改变心意不想离婚,有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小朱的做法是合法的。 2、虽然双方之前同意离婚,但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就是给双方重新思考的机会,小朱撤回申请符合保护当事人权益及避免冲动离婚的立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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