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多久过期了还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在接下来的30天时间里,倘若其中任何一方改变了离婚的想法,不想离了,那么他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倘若30天的冷静期结束后,在紧接着的30天之内,夫妻双方并没有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这就意味着他们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也就此失效。 换而言之,当离婚冷静期过去60天,而双方仍未办理离婚证的话,之前所提交的离婚申请就不再具备法律效力了。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为了让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之前,能够冷静地思考一番,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 在这30天的冷静期内,夫妻双方依然有责任和义务妥善处理好婚姻关系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共同努力去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不是轻易地选择离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进入30天冷静期后,小朱后悔想撤回申请,但小李不同意。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小朱拒绝和小李一起去领离婚证,小李认为小朱违反离婚程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冷静期内有权利撤回申请,这是符合规定的,他改变想法不想离婚,法律应保障其权利。 2、小李认为小朱违反程序是错误理解,在冷静期后30天内未共同领取离婚证,按规定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之前的申请已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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