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了冷静期过了还能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程序在经历了冷静期且领取了离婚证之后,就意味着整个离婚程序已宣告完成,此时通常是不能再次办理离婚手续的。
这是因为离婚证的颁发代表着法律上婚姻关系的正式解除,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如果在领取离婚证之后,当事人发现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的情形,那么法律赋予了他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请求撤销之前的离婚登记。 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受到欺诈或胁迫而被迫离婚。 在离婚冷静期内,若有一方反悔,他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给了他们一个重新考虑的机会。 而当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如果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程序也不会继续进行。 总之,离婚过了冷静期且领取了离婚证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离婚。 但如果出现了特定的情形,如存在欺诈、胁迫等,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来寻求法律救济,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经历离婚冷静期后领取了离婚证。但之后小朱称办理离婚登记时受到小李欺诈才同意离婚,要求再次办理离婚手续。小李不同意,认为已领离婚证,离婚程序完成,不能再办。小朱则打算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正常情况下,过了冷静期且领取离婚证,离婚程序完成,不能再办理离婚手续。 2、但小朱称存在欺诈情形,若情况属实,小朱可依据法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之前的离婚登记,法院将依据证据等判定小朱的诉求是否合理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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