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还没到30天可以去拿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的过程中,离婚冷静期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般情况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就开始进入30天的离婚冷静期。 这30天的设置,主要是为了给夫妻双方提供一个冷静思考的阶段。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可能会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决定离婚,而离婚冷静期就可以避免这种草率的行为。 在这30天的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如果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就给予了夫妻双方足够的时间去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状况,思考是否真的要结束这段婚姻。 当30天的冷静期届满后,还有30天的时间。 在这30天内,如果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离婚手续就可以顺利办理。 但如果双方在这30天内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视为双方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程序也就无法继续进行。 所以,在离婚冷静期还没到30天的时候,是不能去领取离婚证的,必须要等待冷静期届满,然后根据后续的程序来决定是否继续办理离婚手续。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避免因一时冲动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在离婚冷静期还未到30天的时候,小朱想尽快领取离婚证,但被婚姻登记机关拒绝。小朱认为这不合理,自己已下定决心离婚,不应受30天限制。小李则觉得应遵守规定。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起算30天的离婚冷静期,这期间未届满不能领取离婚证,小朱的要求不符合规定。 2、该规定目的在于防止冲动离婚,保护婚姻关系稳定性,无论是小朱个人意愿如何,都应遵循离婚冷静期相关法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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