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可以撤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冷静期这个特定的时间段里,要是其中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通常来讲是没办法撤回离婚申请的。
这离婚冷静期制度,主要就是给夫妻双方提供一个能够冷静下来去思考以及好好协商的机会,这样就能减少因为一时冲动而选择离婚的这种情况。 要是有一方在冷静期内突然反悔,特别想撤回离婚申请,那他就得赶紧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一份书面申请。 不过,这可不能说提交了申请就一定能撤回,婚姻登记机关会对这个申请进行仔细的审查。 要是他们觉得申请符合撤回的条件,那就会准许撤回;要是不符合条件,那就不会让撤回。 这里得特别注意,当冷静期满了之后的30天之内,如果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那这种情况就会被视为已经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系列的规定都是为了让离婚这件事更加慎重,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后悔。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并提交了申请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小朱突然反悔不想离婚,于是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撤回申请,但小李坚决不同意小朱撤回。婚姻登记机关开始审查小朱的申请。 案情分析: 1、小朱有权在冷静期内提交撤回申请,但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 2、小李虽不同意小朱撤回,但最终是否准许取决于登记机关对小朱申请是否符合撤回条件的审查结果。如果不符合,小朱就不能撤回;若符合则可撤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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