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必须要本人在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登记一般情况下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
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 在办理过程中,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需要出具一系列材料,其中包括本人的户口簿,它能明确当事人的户籍信息等重要内容;身份证,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身份;结婚证,这是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还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此协议书详细规定了离婚后的各项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方面。 这些规定的目的在于保证离婚登记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严肃性,从而有力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倘若本人因特殊情况而无法亲自到场,那么就可能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委托手续等相关事宜。 不过,具体的操作流程以及是否允许委托等情况,都需要依据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最终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按规定应一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且需出具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但小朱不想亲自到场,想委托他人办理,小胡称按规定特殊情况可办理委托手续,但要依当地规定确定。 案情分析: 1、离婚登记要求本人亲自到场是确保真实性合法性严肃性,小朱想委托他人违背一般规定。 2、若存在特殊情况,虽然可能办理委托手续,但需要遵循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小朱不能擅自决定委托他人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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