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证据必须在开庭前提交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案件的证据得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进行提交,这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要在开庭之前提交。
举证期限既可以由法院依照相关规定来指定,也可以由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并且经过法院的准许后确定。 要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这件事确实存在困难,那么他们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向法院提出延期举证的申请,法院会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决定到底是否准许。 倘若当事人逾期提交了证据,除非对方当事人表示同意进行质证,又或者法院觉得该证据与案件有着极为重大的关系,不然的话,这个证据很可能就不会被采纳。 综上所述,离婚案件的证据最好是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出去,然而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通过申请是可以延期提交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案件进入举证环节。法院指定了举证期限,但小朱未能在期限内提交一份他认为对自己很有利的证据。小朱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小李不同意。小朱觉得证据与案件关系重大应被采纳,而小李认为逾期不应被采纳,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举证期限可由法院指定或当事人协商经法院准许确定。小朱未在指定举证期限内举证,存在举证困难应及时申请延期。 2、小朱逾期提交证据,小李不同意质证,此时法院需衡量证据是否与案件有重大关系,若有则可能采纳,若无则可能不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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