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了是不是要重新申请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离婚冷静期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当双方进入冷静期后,在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必须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倘若未在这个期限内申请,就意味着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而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如果双方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并且明确表示是自愿离婚,同时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诸多事项都协商达成了一致,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就会依法发给离婚证,至此,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这一规定旨在让离婚双方在冲动之下冷静思考,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所以,当冷静期过去后,只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后续手续,无需重新进行申请,一切都将按照法律的流程有序进行。 这样的规定既保障了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对于婚姻关系的慎重态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小朱认为无需再重新申请,可直接按流程办理后续手续,但小李认为需要重新申请。他们就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程序产生争议,且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自愿离婚且协商好相关事项,无需重新申请,小朱的看法正确。 2、此规定目的在于让双方冷静思考,保障权益的同时体现对婚姻关系的慎重态度,应按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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