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在外地离婚要回原籍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在外地办理离婚时,通常无需返回原籍。
倘若双方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便可以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在此过程中,双方需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结婚证等,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进行办理。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其中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应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这是为了确保诉讼的便利性和公正性,让当事人能够在更熟悉的环境中进行诉讼。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涉及到不动产纠纷等问题时,可能会依据法律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 这是因为不动产纠纷往往与特定的地理位置相关,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案件的解决。 总之,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外地离婚不需要回原籍办理。 但具体的办理方式和管辖法院等事宜,必须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以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公正和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身处外地想要离婚。他们就离婚相关事宜存在争议,小朱想协商离婚,小李则想诉讼离婚,且小朱常住户口所在地与他们现居地不同,同时他们还有一套房产,对于管辖法院有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和小李能协商一致,可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离婚。 2、若协商不成,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诉讼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涉及不动产纠纷时,可能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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