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了很久还需要离婚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指的是在夫妻决定离婚这一情境下,由政府作出的强制规定。
当夫妻走到离婚这一步时,双方需暂时分开,给予彼此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慎重地决定是否继续走向离婚这一道路。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倘若其中任何一方改变了离婚的想法,不愿意再离婚了,那么他/她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而当前款规定的三十日期限届满之后,又会有另外一个三十日的期限,在这三十日内,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在这三十日内双方未去申请,那么就视为他们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程序具有重要意义,即使夫妻已经处于分居很久的状态,但在真正办理离婚手续时,依然不能跳过离婚冷静期这一环节。 它给予了夫妻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机会,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不可挽回的决定,有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进入30日离婚冷静期,期间小朱后悔,想撤回申请,但小李坚持要离。30日冷静期届满后,后面的30日里,小李多次要求小朱一起去领离婚证,小朱拒绝,最后超过30日未申领离婚证。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可撤回申请,小朱在30日冷静期内改变想法撤回申请是符合规定的。 2、后面30日里,双方未共同去申领离婚证,按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小朱和小李的离婚程序未能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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