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人同意离婚还要离婚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离婚流程中,协议离婚有着特定的规定,其中就包括离婚冷静期这一重要环节。
当夫妻双方都表达了离婚的意愿时,也不能即刻办理离婚手续,而是必须要经历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在这三十天里,时间虽不长,但却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此期间,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任何一方都拥有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的权利。 这一规定充分考虑到了人们在冲动之下可能做出的决定,给予了双方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 当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申请,那么就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样的规定,从多个方面保障了离婚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一方面,避免了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让双方在冷静之后能够更加理性地对待离婚这件事;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所以,即便夫妻两人都同意离婚,也不能忽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来办理离婚手续,以确保离婚的合法性和自身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决定协议离婚。他们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后,进入30天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小胡(小朱的朋友)劝小朱撤回申请,小朱动摇。冷静期届满,小李要求小朱一起去领离婚证,小朱拒绝,小李认为小朱应遵守约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小朱有权这么做。 2、小朱和小李虽事先约定,但也不能违背离婚冷静期规定,小李应尊重小朱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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