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期间一方可以撤销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冷静期这段时间里,通常情况下一方是不可以撤销离婚申请的。
离婚冷静期这一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给夫妻双方提供一个能够冷静思考以及相互协商的时间段,目的在于降低因一时冲动而导致离婚的现象发生。 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都应当谨慎地去思考到底是否还要继续进行离婚的程序。 倘若其中一方在冷静期内出现了重大的变故,像是遭受到了对方极为严重的暴力行为等,那么这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离婚登记的。 不过,在申请撤销的时候,必须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可以撤销的相关情形。 要是没有特殊的情况,当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夫妻双方就应该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双方没有在这个规定的时间内去申请,那么就会被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规定的存在,就是为了让离婚这件事情更加慎重,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给双方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并申请登记,进入离婚冷静期。小朱在冷静期内没有特殊情况,但突然反悔不想离婚,想要撤销离婚申请,而小李认为按规定没有特殊情况不能撤销。双方产生争议。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未去领取离婚证。 案情分析: 1、在离婚冷静期无特殊情况时,一方不能随意撤销离婚申请,小朱无合理理由想撤销不符合规定。 2、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未去领取离婚证,按规定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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