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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冷静期内可以申请离婚证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的流程中,离婚冷静期有着重要的作用和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计算,为期三十日。
在这三十日内,不管是哪一方,如果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
而当这规定的三十日届满之后,还有接下来的三十日,在这后续的三十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双方在这个阶段没有去申请,那么就视为他们撤回了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
这期间,离婚冷静期实际上就是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让他们在决定离婚之前能够慎重考虑。
因为在这个阶段,离婚程序并未完成,是不可以申请离婚证的。
只有等到经过了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内,再去申请,并且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相关条件了,才会发给离婚证。
这一系列的规定,旨在保障离婚的合理性和严肃性,避免冲动离婚的情况发生。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进入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后,小朱后悔想撤回申请,小李却不同意,认为三十日冷静期一过就可以直接领离婚证,双方产生争议。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小朱坚持不去申请离婚证,小李则认为按规定小朱应配合。

案情分析:

1、离婚冷静期内,小朱有权撤回申请,不受小李意愿左右。
2、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离婚证,小朱不去申请视为撤回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这符合相关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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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22:5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