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第30天能拿到离婚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这个时间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在这30天当中,第30天这个时间节点并不能保证一定能拿到离婚证。 因为如果在第30天届满后的30日内,也就是从第31天开始的这30天时间里,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双方都没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且也没有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声明,那么在期满后的次日起,也就是第31天起的30日内,双方就应当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只有完成了这个申请动作,才有可能拿到离婚证。 二是如果双方在这个时间段内有一方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声明,那么就不能再进行后续的发证流程,此次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撤回。 所以,仅仅看第30天是不能确定一定能拿到离婚证的,需要看后续双方的具体行为以及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这一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旨在让双方有更充分的时间去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以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30日冷静期届满。小朱以为第30天就能拿到离婚证,但未能如愿。小胡告知他们,从第31天起的30日内,双方需亲自前往申请发证,且期间任何一方撤回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小朱和小李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冷静期30日从收到申请日起算,第30日不能确保拿到离婚证。 2、在第31日起30日内,双方未撤回且申请发证才可能拿到证,一方撤回则视为撤回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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