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没交起诉费撤诉了还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案件中,倘若未缴纳起诉费就进行了撤诉,通常情况下是能够再次提起起诉的。
撤诉这一行为仅仅是原告在诉讼进程里撤回起诉的举动,它并不会对原告后续再次起诉的权利造成影响。 在这里,我们需要留意民事诉讼所遵循的“一事不再理”原则。 也就是说,对于那些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涉及的案件,倘若当事人再次起诉,就需要告知原告按照申诉的程序来处理。 然而,对于那些原告已经撤诉或者是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如果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的情况出现,也没有新的理由支撑,那么再次起诉的话,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所以,要是想再次起诉离婚,就必须在撤诉之后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出现了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等。 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前提下,原告才能够合法地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闹离婚,小朱向法院起诉,却未缴纳起诉费便撤诉了。之后小朱想再次起诉,小李称小朱无新情况、新理由且距离上次撤诉不到六个月不应被受理。双方就小朱是否能再次起诉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未缴起诉费撤诉,正常不影响再次起诉权利。 2、但根据规定,离婚案件撤诉后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小朱若要再次起诉,需证明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否则法院可依法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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