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同意离婚还需开庭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倘若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在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便可以借助协议离婚的方式来办理相关手续,压根就无需进行开庭审理。
具体而言,只需双方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的申请,接着历经30天的冷静期,在此之后,双方再前往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便可顺利完成离婚流程。 然而,倘若在离婚协议的签署过程中出现了争议,亦或是其中一方改变了主意,又或者是一方要求法院对离婚协议的效力进行确认等情形,那么就极有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加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就必然要进行开庭审理。 综上所述,双方同意离婚并不一定就必须要开庭,这需要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准确的确定。 如果双方在离婚事宜上不存在任何分歧和争议,那么协议离婚无疑是最为便捷和高效的方式;但如果出现了上述各种复杂情况,那么诉讼离婚则成为了不得不采取的途径,而开庭审理也就成为了必然的环节。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决定离婚,开始时双方都同意且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也达成一致,便打算协议离婚。但在30天冷静期内,小朱反悔,想要重新协商财产分割,小丽不同意。小朱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按之前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执行,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最初符合协议离婚条件。但小朱在冷静期反悔,改变主意属于正常情况。 2、小朱起诉要求按原协议执行,法院需要审查小朱反悔的合理性,以及原协议是否存在不公平或欺诈等情况,来判定是否支持小朱的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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