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后第几天可以领离婚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流程中,有一个重要的离婚冷静期概念。
当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夫妻双方负有共同的责任,那就是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以离婚冷静期为30天为例,在这30天期满后的30日内,无论是这30天内的哪一天,夫妻二人都必须一起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的申领相关手续。 倘若超过了这30日的期限却还未进行申请,那么就等同于自动撤回了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规定的设立,其核心目的是为夫妻双方提供足够充分的时间,让他们能够冷静地进行思考。 在面对离婚这个重大决定时,避免因一时的冲动而做出不可挽回的行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婚姻的稳定性。 它给予了夫妻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机会,让他们在冷静之后,更加理性地对待离婚这件事情,避免因一时的情绪波动而草率地结束一段婚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经历30天离婚冷静期后,在接下来的30日内,小朱多次催促小李一同去领离婚证,但小李拒绝。30日到期后,他们未共同申请离婚证。小朱认为小李故意拖延,小李觉得自己有重新考虑的权利。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冷静期后的30日内需共同申领离婚证,小李拒绝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2、小李虽有重新考虑的权利,但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申领离婚证,导致等同于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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