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期间可以再次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冷静期这段时间里,通常是不允许再次提起起诉的。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主要目的是让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这件事上能更加谨慎。 从法律规定来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起,往后的三十天内,倘若其中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要是三十天的期限满了之后,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双方并没有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那么就视作双方都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在这个期间内,是不能直接就再次去起诉离婚的,必须得等到冷静期结束之后,再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起诉。 不过,如果有一方在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提起了起诉,并且也满足起诉的条件,那么法院是会受理这个起诉的。 总而言之,离婚冷静期对于起诉离婚确实有着一定的限制以及程序上的要求,它旨在引导夫妻双方更加理性地对待离婚这件大事。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在30天离婚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不想离婚了,但小李却想尽快结束婚姻关系。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小李单独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未领到离婚证,于是小李在这期间提起起诉,小朱则认为此时不应受理。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可撤回申请,且期间不能起诉离婚。 2、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双方未共同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这期间起诉若满足条件法院应受理,所以小李的起诉若符合条件法院应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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