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都到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有着明确的规定,那就是必须双方都要到场。
在《民法典》的相关条款中明确指出,当夫妻双方都自愿想要离婚时,就应当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 这份协议要清晰地载明双方都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同时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配以及债务的处理等各项事宜,都要达成一致的意见。 如果其中一方不到场,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就无法全面且准确地了解双方的真实意愿以及协商的具体情况。 这样一来,婚姻登记机关就无法依照法律规定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只有当夫妻双方都来到婚姻登记机关,在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之下,诚实地表达出自己的离婚意愿以及协商后的结果,才能够顺利地完成离婚登记的整个流程,从而使离婚行为具备法律效力。 这是为了保障离婚过程的公正性、合法性以及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一方未到场而可能引发的各种纠纷和问题。 所以,在协议离婚时,双方都到场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协议离婚。他们拟好了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但到了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小朱未到场。小李认为自己带着小朱签好字的协议就可以办理,工作人员拒绝,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准确了解双方意愿及协商情况。 2、一方不到场,登记机关无法办理离婚登记,这是为保障离婚过程的公正合法及双方权益,避免可能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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