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外地可以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协议离婚通常得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
要是双方都离开了户口所在地超过了一年,那其中一方起诉离婚的案子,就由被告经常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来管辖;要是没有经常居住的地方,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不过,如果在外地有经常居住的地方,并且还符合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条件,那是可以在外地办理协议离婚的。 比如说,有一方在外地连续居住的时间达到了一年以上,并且还能够提供相关的居住证明,那么这个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很有可能就会受理他的协议离婚申请。 总而言之,协议离婚到底能不能在外地办理,得依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一定要满足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条件才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小朱欲起诉离婚,小胡称应在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而小丽认为应按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同时,小静在外地连续居住超一年且有居住证明,她想在外地办理协议离婚,小胡却称只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起诉离婚的案件,按照规定,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超一年,若被告有经常居住地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若没有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2、小静想在外地协议离婚,若她符合外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条件,如连续居住超一年且有居住证明等,是可以在外地办理协议离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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